按照四川省选调2021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以下称“公告”)要求,根据考生笔试科目成绩,现将四川省司法厅选调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的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23日(星期三)9:00-12:00
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上翔街24号 四川省司法厅
509会议室。
二、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报名推荐表》1份(经学院、学校同意推荐并盖章);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价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与选调条件、职位条件有关的资料、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
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录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考录资格。
(二)请各位考生按此公告要求按时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材料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
(三)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等形成的职
位缺额,可在报者间一职位且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着生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请各位者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能及时联系通知。
四、资格审查防疫要求
(一)请考生近期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合”或“天府健康通”申请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应按照《关于四川省2021届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考试面试考生疫情防控事项的公告》及有关要求,至少提前15天到达成都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资格审查及面试当天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来自国(境)外的考生应按照考点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自觉接受相应健康管理措施,并在资格审查当天,提供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
(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审查点前,须出示防疫健康信息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资格审查现场。
(四)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须全程佩戴口罩。
咨询电话: 028-86748790
四川省司法厅政治部(警务部)
2020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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