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考核
(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可根据各岗位实际报名情况增加笔试环节,具体情况另行公告。
(二)公开考核招聘面试方案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制定,具体事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按规定时间在剑阁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njg.gov.cn/)公布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应聘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岗位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及以上,且须有面试小组三分之二及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相关规定见附件5。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剑阁县卫生健康局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剑阁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成绩同时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以及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有关部门指定的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考生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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