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拟面向全省公开考调青川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岗位为青川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一级科员1名。
二、考调范围
全省范围内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正式在编在岗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试用期内人员除外)。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工作扎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工作;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24日及以后出生);
3.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中国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优先;
5.身体健康,能适应报考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乡镇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符合有关服务期限政策规定;
8.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9.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考调单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考调采取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青川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报名电话:(0839)7208796,邮箱:505561513@qq.com,联系人:杜建梅,15983945516。
4.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验退);
(3)具有报考人员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身份性质、占编性质、工作经历及年度考核情况的证明;
(4)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二)资格审查
青川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复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调岗(职)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考试由青川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开考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委组织部批准,可采取考察考核方式。
(四)体检
体检由青川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按照考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考察
考察由青川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拟调人员名单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如出现拟调动人员放弃调动或公示结果影响调动以及其他导致岗(职)位空缺的情况,可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体检、考察。
拟调人员名单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考调按照《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管理规定(试行)》(青委组〔2012〕70号)有关考调政策规定进行。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督指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本公告由青川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青川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0839-7208796
监督电话:
中共青川县纪委、县监委:0839-7202492、7202525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0839-7201951
青川县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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