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永宁街道办事处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专职管理员2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交通专职管理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常住泸州。
2.具有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服务意识强。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为18-35周岁。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①曾受过刑事处罚;②曾被开除公职;③有违纪违法行为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④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
2020年3月26日(9:00-12:00、13:30-17:00);
2.报名地点
永宁街道办事处党政办(咨询电话0830-4250789)。
3.报名手续
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红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以及《报名登记表》报名。
准考证领取,经现场人员资格审查认定合格后现场发放准考证。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1.资格审查(3月26日)。由永宁街道办事处依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才能参加考试。
2.考试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直接面试考核方式进行,面试成绩超过80分方有录取资格。
3.考试时间:3月27日上午10点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20分钟到场。考试成绩于3月27日下午在街道张榜公布。
4.体检(时间待定)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5.政审。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表现情况进行审查。
6.公示。对最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街道办事处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7.递补: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有递补对象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
8.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福利待遇
1.经公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实行为期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为1700元/月。
2.试用期满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其工资标准参照《永宁街道临聘人员管理办法》,按街道现行同工种人员待遇执行。
六、组织纪律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广泛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纪律要求且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监督电话:0830-4250866。
七、其它
本公告由永宁街道党政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0-425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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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
2020年3月23日
原标题:永宁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开招聘交通专职管理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axi.gov.cn/zw/rsxx/rszk/content_129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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