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安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公安工作力量,根据《公务员法》《绵竹市机关和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决定开展公开选调人民警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栏发布)。
一、选调人数及范围
(一)选调人数。公开选调人民警察3名。(职位条件详见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调研文秘”和“治安管理”职位面向四川省公安机关公开选调,“法医”职位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公开选调。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已授衔人民警察且在公安机关工作满5年;
3.已完成公务员登记;
4.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5月28日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及以上;
7.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计算均截止到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被开除党籍的;
6.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0日至6月17日18:00。
现场报名地点:绵竹市公安局政治处(绵竹市回澜大道东段市公安局706办公室)。
网络报名邮箱:574661562@qq.com
报考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绵竹市公安机关2021年公开选调报名表》(贴上照片,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注明“同意报考”)(附件2);人民警察身份证明、报考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上述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鲜章);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质证书(均为原件)。(网络报名人员需提供上述材料的pdf扫描文件,经审核无误并由绵竹市公安局电话确认后,视为报名成功)。每人限报1个职位。
报考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信息并征得现工作单位同意,如隐瞒相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违反相关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者的公开选调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职位调整
中共绵竹市委组织部、绵竹市公安局按照职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报考信息进行严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按规定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
审查合格人员与选调名额的比例不低于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取消该选调职位。
(三)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7月2日14:30-18:00在绵竹市公安局政治处(绵竹市回澜大道东段市公安局706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网络报名考生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原件)。
(四)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科目: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7月3日上午,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2.面试
(1)面试科目: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1年7月3日下午,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不进行四舍五入处理)
(五)体检
根据考生报考职务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选调名额1:1比例确定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试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进入考察环节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成绩相同的,由中共绵竹市委组织部、绵竹市公安局另行组织加试)。
考察工作主要采取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核实年度考核情况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
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调入
经考察合格并确定为拟选调人员,由绵竹市公安局在绵竹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绵竹公安)、微信公众号(绵竹公安)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入,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已公示的职位如出现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他事宜
(一)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中共绵竹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绵竹市监察委员会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选调单位中双方直接隶属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不得报考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选调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职位。
选调单位相关人员在选调工作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工作的,应当回避。
(三)公开选调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执行中央、省、德阳市和绵竹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需提供“四川天府健康通”健康码绿码。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报考人员,应至少于考试前15天到达我市,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本公告由中共绵竹市委组织部、绵竹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政策及报名咨询电话:0838-6223031
纪检监察电话:0838-6223116
附件:1. 绵竹市公安局2021年公开选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表
中共绵竹市委组织部
绵竹市公安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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