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简介
四川省苍溪县乡镇供水总站成立于1993年,属于公益性国有企业,承担了全县27个乡镇(含部分村组)自来水的生产、供应和自来水管道安装、维修任务。下辖8个片区中心站,37个基层供水站(含3个租赁站),现有职工83人,年供水量270万m3,直接保障全县近30余万乡镇用户饮水安全。
二、基本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顾大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团队精神、沟通协调能力。
(二)熟悉相关管理知识或给排水专业技术,有较强的开拓创新能力及业务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能适应野外作业及加班需求,能吃苦耐劳。
(五)能力突出者,具有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如造价工程师、建造师等)证书,学历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等其他限制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1;
(二)岗位报考设置相关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者报名时需同时提交。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5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四川省苍溪县乡镇供水总站办公室(红军路中段360号)。
联系电话:0839-6091505,联系人:陈女士。
(三)报名方式: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或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报考人员本人手工填写的《2021年度乡镇供水站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
2.提交个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4张(电子档1张),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需携带原件现场备查),任职经历、业绩证明材料等。报名资料恕不退回。
(四)资格审查。总站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后进行资格审查。对于符合岗位条件的,将于2021年5月14日18:00前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到本人参加考试,因报考人员电话不通或其他原因无法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到本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总站将不予单独通知。
在后续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若发现报考人员存在违反招聘公告要求,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五、考试
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均可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均为100分,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笔试时间:2021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
面试时间:2021年5月17日下午14∶30-18∶00。
具体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一)笔试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排名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比例不足1∶3则全部进入面试,最终录用名额由招聘单位根据综合成绩研究确定。
(二)笔试成绩排列第一若得分低于60分的,由招聘单位结合实际集体研究确定是否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由招聘单位结合实际集体研究确定是否录用。
(三)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履职能力;面试采取当场提问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面试结束后,根据本次招聘岗位及招聘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报考本人。
(四)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由总站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五)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七、考察
总站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进入考察人选,同时对考察人选在总站公示栏进行公示。
由总站组成考察组对拟录用人员的工作经历、德能勤绩廉进行全方面的考察,形成考察报告。
考察如有不合格者,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1次,递补对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计划。
参加本次公开招聘人员一律视为同意对其考察,如面试合格后拒绝对其考察的,视为放弃本次应聘。
八、公示
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电话或短信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政审材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其他规定
(一)拟聘人员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后需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则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二)若拟聘用人员经试用一个月后,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完全符合招聘单位要求,经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可适当缩短试用期。
(三)试用期薪酬为2000元/月(含相应保险),因劳动关系不确定,单位不为试用期员工统一办理相应保险,由试用期员工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正式聘用期间的薪酬及福利待遇按企业有关规定执行(不低于53000元/年),购买五险一金。
(五)正式聘用后,若工作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能完全满足总站要求且实绩突出的,可晋升为中心站站长或优先作为中心站站长后备人选。
(六)资格审查后,符合报考人数不足3人,本次招聘结束。
(七)工作地点在乡镇供水站,原则上不得在居住地、老家(娘家)所在地工作。
(八)有野外作业、安装维修、夜间独自值班、夜间抢修的特殊情况,在报考时需签订满足岗位要求的承诺书。
十一、注意事项
(一)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人员,一律取消录用资格;正式录用后发现有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
(二)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在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全程监督下实施,监督电话:0839-5221982、0839-5221196。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四川省苍溪县乡镇供水总站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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